参加淘宝直播日常排位赛的内容创作者,要知悉并遵守以下淘宝直播排位赛管理规则,来了解规则内容: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适用范围及定位】
1.适用于参加淘宝直播日常排位赛的内容创作者。淘宝直播内容创作者上榜平台排位赛时须符合以下要求,方有机会参加淘宝直播官方排位赛活动,特殊营销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淘宝直播内容创作者参与王者挑战排位赛时,需符合《淘宝直播营销准入基础规则(试行版)》
第二章 内容创作者条件
第二条【违规限制】
主播因违反《淘宝直播管理规则》导致出现以下情形的,将被限制参加淘宝直播日常排位赛:
1、近30天(含)内存在4次一般违规及以上;
2、近30天(含)内存在3次严重违规及以上;
3、近30天(含)内有过特别严重违规的;
4、根据平台识别结果,该内容创作者开播直播间在排位赛活动期间其场均流量、粉丝关系等维度存在数据作弊情况的;
5、在限播期以及其他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的情形。
第三条【基础要求】
拥有直播发布权、浮现权。
*若没有以上直播权限将取消直播排位赛资格。
第四条【综合经营情况】
内容创作者符合上述基础资质的,淘宝直播还将结合内容创作者多维度运营情况(如活动契合度、活动配合度、综合竞争力等)、账户实际控制人历史诚信经营情况及各营销活动侧重等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章 违规管理
第五条【活动违规管理】
1)排位赛活动中主播需保证直播间质量,不得使用轻直播,不得出现录播,挂机,多开等违反《淘宝直播管理规则》的行为;直播画面不得出现黑屏等;以上,一经发现平台将依据规则处置,并剔除直播排位赛赛道。
2)内容创作者违反活动管理要求,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除按照相关规则处理外,淘宝直播还将视内容创作者的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公示警告、营销活动降档或清退、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等处理措施。
3)在排位赛活动中如达人主播/商家主播存在下单用户账户异常或订单异常或商品数据异常(如非实际消费需求而发生的交易或交易数据对比同行或历史数据异常等)或其他扰乱了平台流量生态、公平交易秩序和用户体验的情形,则异常账户和异常订单以及异常商品所产生的分值不计入排位赛统计分值中。
4)在排位赛活动中如达人主播/商家主播存在《淘宝直播违规营销治理公告》中列出的违规营销行为,违规营销所获得的收益不计入排位赛统计分值中。同时将根据违规营销情节严重程度对排位赛榜单积分(包含总榜单和实时榜)进行降分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生效时间】
本规则于2023年04月04日更新。
以上淘宝直播排位赛管理规则,规范创作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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